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把大学生作为高校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的精神,壮大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学生党员质量,特指定我系学生党员联系班级办法:
一、学生党员联系人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关心时事政治。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态度积极,有一定的自我牺牲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生活艰苦朴素,能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学生党员联系班级的职责
1、及时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谈话,每月至少四人/次,并将情况作好记录,尤其作好重点培养对象的工作;原则上在担任联系班级后半年内与全班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谈话至少一次。
2、与团支部一起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协助分团委与团支部一起抓好理论学习工作。
3、负责与学生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自己的思想及联系班级的工作情况。
4、每学期写一份小结向党支部汇报。
5、发现所联系班级的党员或积极分子有违纪现象,应予劝止,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6、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不继续担任联系人时,负责将手册交给学生党支部或移交给下一位联系人。
三、学生党员联系人的聘任及管理
1、由学生党员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同意或党支部指定,系总支批准后,报组织部备案。
2、学生党员联系班级采取对口联系。即四个年级所有班级上一届对口联系对应下一届班级,共设四个梯队,形成梯队联系模式。譬如,纺织011学生党员班联系纺织021班,纺织021班学生党员联系纺织031班,纺织031班学生党员联系纺织041班,其他班级参照此模式执行。
3、学生党员联系人上岗前,由所在党支部负责培训,必要时上业余党校学习。
4、学生党支部负责对联系人进行阶段考核或届终考核,并做好记录,作出评定,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联系人资格,并向党总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