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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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1 |
课程学习 |
学位课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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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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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 |
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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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3 |
社会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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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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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具体细则如下:
一、课程学习 (适用于研二,研三成绩不计)
课程学习分=学位课平均分*所占权重+选修课平均分*所占权重
二、创新能力
基础分20分(包括指导本科生论文、跟导师做项目等)
1、发表论文(100分封顶):三大检索20分/篇,英文16分/篇,国际会议论文12分/篇,国内会议论文4分/篇,核心12分/篇,普通4分/篇(①只接受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的文章,第1作者得100%,(含录用通知);② 所有论文都必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2、专利:发明专利授权20分,实用新型授权8分;申请则分数减半。
(排名第1和导师第1、学生第2得分相同)
3、科研获奖:国家级 ≤40分/项(一等奖40分,二等奖37分,三等奖34分),省部级≤20分/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行业奖励≤20分/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其余4--10分/项不等。
(获奖者1人得100%;获奖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获奖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及以后不计分。)(没有国徽的获奖证书,按行业奖励计算)
4、课外科技活动:国家级≤20分/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省级≤10分/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校级≤3分/项(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没有国徽的获奖证书,按行业奖)。Seminar 1分/次,4分封顶。
(获奖者1人得100%;获奖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获奖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及以后不计分。)
三、社会活动情况
基础分 30分 (参与学术讲座等)
1、学术活动 参与学术论坛、国际国内会议等 10分/项
2、其他活动:如运动会、文体活动、三助、学院联系人、学生干部等:10分/项
3、非专业文体获奖:校级20分/项,省级50分/项。(获奖者1人得100%;获奖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获奖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及以后不计分。)
4、实践工作:单位实践、社会实习、暑期实习、实验室建设等20分/项。
5、参加课题、seminar、听讲座报告以及课程学习,缺勤一次扣1分。
(注:以上每项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四、2020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2020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各等级人数须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
说明:1、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等。论文获奖不加分;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不另外算分。创新能力基础分需提供参与导师项目、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者则没有基础分。2、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研究生所在单位组织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研究生干部、学院联系人、三助等应予一定的体现。 3、本细则解释权由教授委员会负责。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