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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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1 |
课程学习 |
学位课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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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选修课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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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 |
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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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3 |
社会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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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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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课程学习、创新能力、社会活动总得分=各环节得分×该环节所占权重
具体细则如下:
一、课程学习 (适用于2020及以后年级)
参照如上表格。
二、创新能力(100分封顶)
(一)基础分20分:经导师考核合格。(包括指导本科生论文、跟导师做项目等。)
(二)创新分
1、发表论文:
① SCI检索T区:50分/篇;
② SCI检索A区:30分/篇;
③ SCI检索B区:20分/篇;
④ SCI检索C区:10分/篇;
⑤ TRJ 25分/篇、纺织学报 25分/篇;
⑥ 其它SCI检索(除T, A, B, C区以外): 8分/篇;
⑦ EI收录(不包括会议论文):6分/篇;
⑧ 中文核心:15分/篇;
⑨ 国际会议论文:4分/篇;国内会议论文:2分/篇(会议论文超过2篇不另外计分);
⑩ 普通论文:4分/篇。
注: ①只认定学生为第1作者或导师为第1作者且学生为第2作者的文章有效;
②共同一作只认定排名第1的作者,或导师排名第1,学生排名第2;
③所有论文都必须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
④SCI文章分区参照附录。
专利:
① 发明专利授权30分;
② 实用新型授权10分;
③ 专利受理4分(出具受理通知书,最高不超过20分)。
④ 软件著作权8分。
注:①只认定排名第1或导师第1、学生第2或导师第1。
科研获奖:
① 国家级≤40分/项(一等奖40分,二等奖37分,三等奖34分);
② 省部级≤20分/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
③ 中纺联等行业奖励≤20分/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7分,三等奖14分);
④ 其余4--10分/项不等。
注:获奖者1人得100%;获奖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获奖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及以后不计分。(没有国徽的获奖证书,按行业奖励计算)
课外科技活动:
① 国家级≤20分/项(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
② 省级≤10分/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③ 校级(行业)≤3分/项(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④ Seminar 1分/次,4分封顶。
注:获奖者1人得100%;获奖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获奖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及以后不计分。(没有国徽的获奖证书,按行业奖励计算)
三、社会活动情况(100分封顶)
(一)基础分:30分 (参与学术讲座等)
(二)社会活动分
1、学术活动:参与学术论坛、国际国内会议等 10分/项。
注:①学术活动(学术论坛、国际国内会议等)不超过20分
2、其他活动:如运动会、文体活动、三助、学院联系人、学生干部等10分/项。
3、非专业文体获奖:校级20分/项,省级50分/项。(获奖者1人得100%;获奖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获奖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及以后不计分。)
4、实践工作:单位实践、社会实习、暑期实习、实验室建设等20分/项。
5、参加课题、seminar、听讲座报告等,缺勤一次扣1分。
6、参与学院公共性服务事务根据实际情况加0.5-2分。
7、其他加分、扣分事项参照研究生管理条例。
说明:
1、一年级研究生按照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各等级人数须严格按照学校分配标准执行。
2、创新能力考核主要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及专利和课外科技活动等。论文获奖不加分;英语六级和计算机二级不另外算分。创新能力基础分需提供参与导师项目、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者则没有基础分。
3、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教育活动、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研究生所在单位组织各项课外活动(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文艺晚会和其他活动)等。
4、研究生干部、学院联系人(出具相关证明)、三助等应予一定的体现。
5、导师仅指导师双选系统中的备案导师。
6、上一年评奖成果本年不能再用。
7、本细则解释权归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