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纺织大学)
2016-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纺织科技工作者: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纺织大学)是湖北省政府与教育部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与纤维及其制品加工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工作。本重点实验室2016-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现正式予以公布,请广大科技工作者参考申请指南,填写申报书,于 2017年 4月 21日前将申报项目(名称)和简介电子文档交实验室办公室,或交武汉纺织大学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7 年 4 月18 日
附件: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纺织大学)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和管理办法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旨在吸引和资助国内外优秀学者,特别是青年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纺织纤维及制品方面的研究,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人才,提高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将资助意义重大、
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资助领域
本实验室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和方向的课题申请(详见附件一):
1、纺织纤维材料及其加工技术
2、纺织纱线材料与加工技术
3、纺织复合材料
4、智能纺织品
5、生态纺织品
6、新型织造技术与产品设计
7、先进非织造制备技术及产品开发
8、服装工程及纺织品回收技术
二、项目申请
1、开放基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中的在读博士。为了鼓励年轻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在年长专家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研究梯队中,要有35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成员,鼓励研究生来本室从事短期研究工作。
2、凡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资助。
3、申请者可先提供项目建议书,包括课题名称及研究内容简介等相关信息(参考附件),待本实验室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或建议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见附件二)。
4、本年度拟立项开放课题10个,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为2-3万,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管理
1、本实验室对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2、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月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任务书,并签订项目(课题)合同,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3、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4、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应注明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本校人员)或第二完成单位,本实验室的中文名称为“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纺织大学)”,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Textile Fiber & Product (Wuhan Textile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或注明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即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武汉纺织大学)资助课题。
5、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
6、申请者若要延长研究期限,需提出申请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四、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费用。
2、资助经费由实验室统一管理,申请者凭发票(单位台头武汉纺织大学),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武汉纺织大学财务处报销。
3、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进度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经费。
4、课题结题后,节余经费由本实验室按有关规定支配。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0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武汉纺织大学)
开放课题项目建议书(参考稿)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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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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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 联系电话和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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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500-800字 | (包含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基础条件、创新点和预期成果) |
建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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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430200,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纺织纤维及制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陈志军 收
邮箱:2608023385@qq.com
联系人:陈志军 13517258931,张老师027-5936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