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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来源: 作者: 纺织学院 发稿时间:2015-04-27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安排现将我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1、院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领导小组组长: 易长海 张尚勇

副组长: 武继松

委  员: 吴济宏  张如全 蔡光明  陈军 肖仕丽  韦炜  曹根阳 曹兴旺

秘  书:丁琳 李志刚 吴  清

2、系答辩委员会及分组情况

1)、纺织工程系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主任: 肖仕丽

答辩委员会副主任: 曹兴旺

委  员:龚小舟、沈小林 陈军 夏治刚  程德山

秘  书:卢晨(13260656016)(纺11101);  刘丹(13986158454) (纺11102);   王安奕(15271898931)(纺11103);   张科(15527137773)(纺11104);   张荣波(13419559649)(纺11105);  谢婉晨(13027159811)(纺11106);   孙东阳(13260697196) (纺11107)

 

组别

组长

组员

地点

时间

第一组

(纺11101)

曹兴旺

蔡光明 张尚勇、瞿银球 范玲玲

08-D-101

2015年

5月23日

第二组

(纺11102)

陈军

邓中民、李文斌 周  熠  徐安长

08-D-201

2015年

5月23日

第三组

(纺11103)

程德山

王晓广、凌文漪、陈益人 柯贵珍

08-E-104

2015年

5月23日

第四组

(纺11104)

沈小林

索盈、徐卫林、闫书芹、刘  菁

08-E-105

2015年

5月23日

第五组

(纺11105)

夏治刚

吴济宏、张振、何 瑶  庄  燕

08-E-108

2015年

5月23日

第六组

(纺11106)

肖仕丽

武继松 韩世洪、林丽娜、潘鄂菁

08-E-201

2015年

5月23日

第七组

(纺11107)

龚小舟

曹根阳  叶汶祥  肖  军  陈小燕  黄建华

08-E-203

2015年

5月23日

 

2)、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系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主任: 张如全

系答辩委员会副主任: 韦炜

委  员: 李建强 黄年华 陈悟 邹汉涛  张明  黄菁菁 尉鹏飞 唐彬

秘  书:窦文俊 (13027126687)(非织造11101)     胡爽(13164600168)(非织造11102)

 

 

组别

组长

组员

地点

时间

第一组

(非织11101)

张如全

黄年华 邹汉涛 尉鹏飞 张明

08-E-205

2015年

5月23日

第二组

(非织11102)

韦  炜

李建强 陈 悟 黄菁菁 唐 彬

08-E-210

2015年

5月23日

 

二、答辩程序

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学生按所在班级所排顺序号依次进行答辩。学生答辩要求每人在15分钟内完成。答辩学生须准备毕业设计(论文)打印稿一份及相关的电子文档、答辩用图表、实物样品及PPT,陈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分析与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自述的内容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要是考核学生组织和表达能力。自述时间约8分钟(含演示时间,如有程序则应提前调试好并能正确运行)。然后答辩小组全体人员审阅学生的论文,并提出答辩问题。

三、答辩所提问题的主要内容

答辩所提的问题主要围绕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和本科所学过的有关专业课程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

四、答辩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

1.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书写格式遵照《武汉纺织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2.在答辩过程中要求学生严肃认真,回答问题清楚,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对不知道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对没有听清楚的问题可以提请解释。

五、答辩完毕所交材料

1.各班学习委员在学生答辩完毕后把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文档及实物资料收齐,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8:00前上交答辩小组组长,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交指导老师。

2.指导老师在2015年5月27日16:00前上交所有毕业设计材料(含成绩评定表),按《武汉纺织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装袋。

六、答辩成绩评定

1.成绩提交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8:00答辩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文档、实物资料及答辩成绩,公正合理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各答辩组组长负责于2015年5月26日16:00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上交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办;

2.学生毕业设计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答辩组内教师评阅)(占20%)以及答辩评分(占40%)三方面组成。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按《武汉纺织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七、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院答辩委员会负责解释;答辩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由院答辩委员会仲裁。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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